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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有没有修改权,著作权人能否委托别人修改作品

咨询时间: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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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前段时间在某报纸上发表了一部小说,但最近发现有几处情节处理的不是很好,在法律上我能修改一下重新发表么?那家报纸能修改我的小说么?希望您抽空帮忙解答下!

魏剑啸律师解答:

您好,这个是属于著作权人的修改权问题。

著作权人有没有修改权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享有修改权,即对著作权人创作的,已发表或者没有发表的作品享有修改的权利,著作权人对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修改权不仅体现在对创作作品的立意、观念和文字上的修改,还体现在对已发表的作品的收回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诸方面。


修改权产生于创作作品之时,灭失于著作权人死亡之时。

著作权人生前未对继承人、受赠人或者第三人委托修改自己的作品,著作权的修改权随著作权人的死亡而消亡。

创作人对已发表的作品也可以进行修改,但对其艺术作品的原件已经转让的,应事先征得受让人的同意。


著作权人能否委托别人修改作品呢?修改权可以转移,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者委托,著作权人以外的人也可享有对作品的修改权,但必须按著作权人的要求进行。

不经著作权人的同意,报社、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如下的修改:对其错别字、明显的疏漏作文字修改和补充;

因篇幅的限制可作内容上的删减;

对该创作作品的引文进行校正修改。


编辑在对作品作上述修改时,不能改变原作品,如果创作者不接受编辑的修改、编辑应尊重创作人的意见。


因此,您依法对您的作品享有修改权。

该报纸经过您的委托,可以修改您的作品!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可随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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