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向大家咨询一个问题:我母亲生前出版了一本摄影集,她去世后,著作权由我继承了。最近我发现有很多小杂志都在使用我母亲摄影集里面的照片,但没有一个人向我支付报酬,我联系相关方,对方竟然说我母亲去世后著作权就不受保护了!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保护的期限是多久?我要是告他们,诉讼时效是多久?哪位律师可以帮忙解答下?
您好,我来回答您关于著作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等著作权的其它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其次,关于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
根据相关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权利人超过两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
这就是说,权利人提起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权利人可以抛开诉讼时效制度,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只要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权利人提起诉讼时侵权行为仍在持续,均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著作权保护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仍可予以支持,权利人仍可获得自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的侵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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