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最近写了本书,准备转让著作权,所以想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想问的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能不能转让?著作权转让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期待您的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著作权转让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著作人身权能不能转让。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作为一项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整理权和注释权等或者是其中的任何一项或几项权能,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的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行为。
其法律后果是,著作权一经转让,出让人便丧失了该权利。
我国在著作权转让问题上,采取了二元论的做法,著作权法将著作权明确地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两部分,在规定单纯的著作人身权永远属于作者的同时,明确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转让著作财产权利,并可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获得转让报酬。
其次,关于著作权转让时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般有以下几个:
1、转让的对象仅限于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转让与作品载体所有权无关。
3、著作权转让导致著作权主体的变更。
4、著作权人可以对转让标作多种选择。
著作权人可将使用权中的不同权能,如翻译权、出版权、改编权、注释权等分别转让给不同的受让主体,也可以将不同艺术形式的改编权让渡给多个不同的人,甚至还可将出让的权利按地区分配和按年限划分。
因此,著作权转让的标的在著作权人手中可以形成许多个不同甘共苦的排列组合,只要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域将完全相同的权利转让给不同的人,就不会与著作权法相抵触。
因此,著作权当中的人身权是不可以转让的,在转让著作权的过程中您应当注意上述问题,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假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可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