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有这样一个问题需要咨询一下:我的书快完本了,想去版权局申请一下著作权登记,不太了解该如何办理!请问我需要带哪些材料?该如何办理?哪位律师好心给解答下,不胜感激!
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首先,关于著作权登记需要哪些材料,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需要如下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
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
作品章节目录;
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
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
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
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次,关于如何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者递交材料;
2、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的齐备与否,进行审核;
3、申请者交付登记申请费;
4、登记机关收到费用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5、登记机关在受理后30日内对申请材料的正确与否,进行形式审核;
6、登记机关向申请者送达发放登记证书通知或送达不予以办理登记的通知;
7、申请人领取登记证书或退回的50%申请费;
因此,只要您携带好上述的材料,按照上述程序,就能办理著作权登记了!假如还有其他问题或者需要,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