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问题:我正在起诉一家出版社侵犯我的著作权,过几天就要开庭了,不知道我需要准备哪些证据呢?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希望您能够抽空帮我解答一下!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方面的问题。
首先,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
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定购、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而取得的实物、发票等,可以作为证据。
公证人员在未向涉嫌侵权的一方当事人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如实对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前款规定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和取证过程出具的公证书,应当作为证据使用,但有相反证据的除外。
其次,关于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您随时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