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个亲戚侵专门生产盗版光碟的,被人举报后让警察抓走了,说犯了他人著作权罪,但是他的厂长刚开工两天,还没往外卖呢,我想咨询一下,这也构成犯罪么?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您好,您的问题由我来回答!首先,关于侵犯著作权罪如何认定的问题。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权管理法规沫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具体包括下述四种情形:(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主观方面是故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行为人虽然实施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但是违法所得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应当按照民事侵权行为处理。
其次,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问题,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因此,假如你亲戚的违法所得数额不太大的话,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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