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几个同学在大四的时候一起设计了一款计算机软件,主要用于做数据统计。在工作的时候,偶然间发现合作企业正在使用这款软件。经过询问是外地一家专门开发软件的公司的。但是我与同学只在毕业展是公开过这个软件,但是没有卖给任何人。请问,如果我们想起诉这家公司,到那个法院立案呢?
您好,要回答您的问题,就要知道软件著作权纠纷级别管辖,软件著作权纠纷地域管辖的规定。
首先,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其次,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营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网络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
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以上就是对您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