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出版社之前准备出版一个图集,就是将比较好的绘画作品集成一个小册子,并出版发行,想问一下我们这个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吗?到底哪些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哪些作品又不受著作权保护?
您好,下面我将回答您哪些作品受著作权保护,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
首先,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上所称的作品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只有符合著作权法作品构成条件的作品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具备如下条件:
1、作品应表达作者的某一思想和情感,而且能够让读者体会出其中作者要表达的意思。
作品要求是通过一定的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智力成果,非机械记录、通用表达成果。
(比如机械录制下某段声音的录音制品,不属于作品;
再如一收录全市医院电话的电话簿,如仅是按笔划顺序或拼音顺序排列,则不能成为受著作权保护的汇编作品。
)
2、作品所反映的作者的思想情感必须是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的。
在这里,文学作品主要是用语言来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
艺术作品是指借助于其他道具以塑造形象来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
科学作品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作品,是指表述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或技术经验及生产工艺方法和技能等内容的智力创作成果。
3、具有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的智力创作,不是抄袭他人的。
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形式(即思想的表现形式),而不保护作品的内容(即思想本身),因此著作权对作品内容并不要求必须具有新意,只要是作者自己创作的,也即作者在掌握一定素材的基础上,运用自己的创作技巧,将自己所要表达的思想情感融汇进去,以自己的方式表现出来。
独创性是判断一作品是否可受著作权保护的核心标准。
4、必须以某种特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这种形式能够予以复制。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要求能以一定的形式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才能被人们感知,也才能被利用和传播,从而实现其社会价值,也才能使作者通过作品的被利用而获得财产价值。
这一点从另一方面说明著作权保护的是思想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本身。
著作权不保护一个摄影创意,但保护根据该创意而拍摄完成的摄影作品。
其次,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1、违反法律或者公共利益的作品
只能是违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不包括违反了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委规章在内。
例如,宣传色情、暴力、分裂国家等作品。
2、由《著作权法》明确排除的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这里的译文是指官方正式译文,而不是学者自己或者某个机构自己组织人力物力进行的翻译,因为这些译文仍然受著作权的保护。
(2)时事新闻。
a、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事实性的陈述)。
b、不包括个人创作因素在内的报道、评论(如评论员文章)、有关事实新闻的著作(如名为《新闻学》的教科书)。
c、广播电视节目预告也应视为新闻消息。
d、时事新闻虽然不受著作权保护,但是报刊、电视台等传播报道他人采编的时事新闻,仍应当注明出处。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已过保护期的作品
(1)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便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2)但作者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将永久受到法律保护。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保护问题的回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