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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转载的文章有著作权吗,网络转载文章是侵权吗?

咨询时间:2014-01-13
本文系法邦网原创,谢绝任何形式的转载,违者必究。

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因为之前在其他网站上看到别人写的小说不错,就转载到了我自己的博客,我自己的访问量也提高了很多,后来小说作者找到我,说我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我想知道网络转载的文章有著作权吗?网络转载文章算是侵权吗?

魏剑啸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能够回答的问题。首先,网络转载的文章有著作权吗?作品都享有著作权,而著作权的所有人为该作品的作者。

那么,网站转载的文章属于“作品”吗?
我国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四)美术、摄影作品;

(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2条的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


因此网站上转载的文章作为纸媒体文字作品的数字化形式,是有著作权的,仍为该文字作品的作者。


其次,网络转载文章到底是不是侵权呢?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最高院解释》也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方式,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


根据《最高院解释》的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

换句话说,在网站上转载别人作品,在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才是合法的:
1、著作权人或受著作权人委托的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做不得转载、摘编文章的声明;


2、支付报酬、注明出处。


否则,就是是侵权行为。
另外, 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的,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不需要支付作者稿酬,但需要标明作者、出处等信息。

因此网络转载文章如果文章为说明不得转载,同时有支付报酬注明出处,则不会构成侵权。


以上就是对网络著作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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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啸律师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在知识产权规划,网络著作权纠纷方面有独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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