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个作家,之前写的小说,有导演看中,想拍成个微电影,说著作权可以许可使用,还要签合同,我对这个也不了解,怕出问题,我想问一下: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什么,著作权许可使用如何订立合同?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什么。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
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
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
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因著作权许可使用而设立的合同叫许可使用合同,它也是一种民事合同,故同样应该遵循《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
其次,著作权许可使用如何订立合同。
订立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根据不同的许可内容签订出版权许可使用合同、表演权许可使用合同、编辑权、改编权、翻译权许可使用合同等。
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在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必须明确著作权人授权的种类,即被许可人以何种方式使用其作品。
如授权被许可人翻译权或改编权等。
2、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和非专有使用权是不同的。
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的和排他的权利,是指著作权人将许可使用的著作权授权给被许可人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既不能再将上述权利再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自己也不能使用。
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某一项或几项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可以将同样的权利再许可第三人使用。
合同对是否专有使用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
3、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是指被许可的著作权在地域上的效力,一般情况下其表现在作品的复制、发行范围、表演权或播放权以及翻译权的范围等。
许可使用的期间,是指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在时间上的效力,即作品使用的年限。
4、付酬标准和办法。根据有关规定,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
5、违约责任。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双方在合同中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受法律保护。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合同义务就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应该明确、具体,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等。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不能概括当事人意思的,还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表达。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但是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时一定要谨慎。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许可使用相关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