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合法使用作品,被他人恶意投诉为盗版,并通知网站断开了链接,我该怎么办?能否要求投诉人承担法律责任?我公司为网络用户提供自动传输服务,如果用户传输的是侵权作品,我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转送给被投诉人,即网站的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书面说明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
(2)要求删除或 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
(3)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应当对书面说明的真实性负责。
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服务对象的指令提供网络自动接入服务,或者对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提供自动传输服务,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未选择并且未改变所传输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2)向指定的服务对象提供该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防止指定的服务对象以外的其他人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