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劳动专题 > 保护监察专题 > 女工、未成年保护专题 > 

北京流产假2013

找专业劳动律师

北京流产假2013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 线作业;5.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
遇到劳动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劳动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北京流产假2013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劳动专题分类

 
 
 
 
 
 
 
 
 
 

热门北京流产假2013知识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1.矿山井下作业;2.森林业伐木、归楞及流放作业;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
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
一、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
 我国法律针对未成年工(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生理特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分配及工作性质等方面所进行的区别于成年工特...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北京流产假2013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