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刑事辨护专题 > 经济犯罪专题 > 破坏金融秩序专题 > 

检察院经济犯罪程序

找专业刑事辨护律师

检察院经济犯罪程序
一、什么是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一)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概念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遇到刑事辨护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刑事辨护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检察院经济犯罪程序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刑事辨护专题分类

 
 
 
 
 
 
 
 
 
 

热门检察院经济犯罪程序知识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的罪名,对于这一罪名设立的效果还需要时间来检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这个...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为选择性罪名,既包含了妨害行为(持有、运输、出售、购买、非法提供、骗领)的选择,...
在实际生活中,有个别企业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这些企业就将...
伪造货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仿照货币的形状、色彩、图案等特征,使用各种方法非法制造出外观上足以乱真的假货币,破坏...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如本票支票汇票、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证,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面临着最高处十年以上...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检察院经济犯罪程序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