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债务专题 > 公司债务专题 > 合同履行与抗辩专题 >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找专业债务律师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先履行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
遇到债务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债务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合同的履行原则为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债务专题分类

 
 
 
 
 
 
 
 
 
 

热门合同履行与抗辩专题

热门合同的履行原则为知识

双方约定有履行顺序的合同,在后履行一方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形下,先履行方是否可以不履行呢?如果先履行方以不安抗辩权提出抗辩,...
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如果发生一定事实,当事人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那么,情势变更原则的使用条件是什么?情势变更原则的...
受领迟延是生活中有时会碰到的现象。那么,受领迟延是什么意思?受领迟延的效力是什么?读完本文,您就明白了。...
合同当事人可能会碰到另一方违约的问题,这时候,守约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违约损害赔偿。那么,违约损害赔偿如何确定?在确定违约...
一、什么是乘人之危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