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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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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违约不安抗辩权制度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者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以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中止自己的履行;后给付义务人接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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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
一、适用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的规定,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
一、可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68条之规定,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将不能履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
一、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善严重恶化,或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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