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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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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辩的情形
一、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区别 预期违约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即明示毁约)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即默示毁约)的违反合同约定。此时,守约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有相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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