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合同履行专题 > 代位权与撤销权专题 >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一.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二...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撤销权行使的主体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合同纠纷专题分类

 
 
 
 
 
 
 
 
 
 

热门代位权与撤销权专题

热门撤销权行使的主体知识

一.什么是合同的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
一.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为的是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充实债务人一般担保的实力,第三人偿...
一、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如何计算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1年,自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者...
一、代位权与申请执行的区别传统的代位权制度与代位申请执行是有差别的,两者之间的区别为:(一)性质上不同。代位权是法定的债...
一、撤销权的行使主体依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之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撤销权行使的主体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