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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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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标准
一、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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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位谋其职,但现实中,身在位而为自己牟利却是主旋律。这种行为,很可能触犯刑法,而职务侵占罪就是其中的一种。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如果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就...
一、什么是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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