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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务侵占罪起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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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职务侵占罪起刑点
一、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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