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刑事辨护专题 > 危害社会专题 > 涉黄犯罪专题 > 

2013年北京嫖娼处理规定

找专业刑事辨护律师

2013年北京嫖娼处理规定
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本罪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遇到刑事辨护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刑事辨护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2013年北京嫖娼处理规定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刑事辨护专题分类

 
 
 
 
 
 
 
 
 
 

热门涉黄犯罪专题

热门2013年北京嫖娼处理规定知识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危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我国刑法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一、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一)强迫卖淫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犯罪的对象是...
一、嫖宿幼女罪该如何认定嫖宿幼女罪,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幼女的身心健康和社会...
一、组织淫秽表演罪怎样认定由于聚众淫乱也可以出现于公开场合,而本罪在客观形式上也可以表现为男女多人公然在一起进行性交展示...
一、聚众淫乱罪的行为方式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2013年北京嫖娼处理规定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