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合同履行专题 > 不安抗辩权专题 >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含义

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含义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原《经济合同法》、原《技术合同法》并未对不安抗辩权作出规定,只有《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七条作出了类似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是应当立即通知另...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含义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合同纠纷专题分类

 
 
 
 
 
 
 
 
 
 

热门不安抗辩权专题

热门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含义知识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原《经济合同法》、原《技术合同法》并未对不安抗辩权作出规定,只有《涉外经济...
一、什么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一、不安抗辩权的意义中国《合同法》在保留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制度优点的同时,也吸收借鉴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精华,构筑了...
一、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我国《合同法》上的不安抗辩权,是指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善严重恶化,或者转移...
一、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为了兼顾后给付义务人的利益,也便于其能及时提供适当担保,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不安抗辩权的法律含义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