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拆迁办征地补偿
【颁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时间】1986-11-14【实施时间】1986-11-14【效力属性】失效【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86)民请字第4号《关于处理刘国柱、刘光辉与龙凤弟、霍路弟宅基纠纷的请示报告》收悉。据报告称:双方讼争的宅基地原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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