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子女抚养专题 > 监护专题 > 

变更监护人民事起诉状

找专业婚姻律师

变更监护人民事起诉状
一、监护资格变更的情形1、监护人的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2、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变更监护人民事起诉状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变更监护人民事起诉状知识

一、监护资格变更的情形1、监护人的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2、监护...
一、监护人的顺序如何确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
一、法院裁判监护权归属的标准(一)子女的年龄、性别、人数及健康情形。(二)子女意愿及人格发展之需要。(三)父母的年龄、职...
一、监护权具体是指什么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
一、私生子的监护权如何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解除非法...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变更监护人民事起诉状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