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婚姻专题 > 其他婚姻问题专题 > 其他婚姻纠纷专题 > 

军队对未婚先育的处理

找专业婚姻律师

军队对未婚先育的处理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所形成的关系,通常会产生两种法律后果,一种是属于符合我国事实婚姻构成的条件,属于事实婚姻的;一种即只能是一种同居关系。这同时...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婚姻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军队对未婚先育的处理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婚姻专题分类

 
 
 
 
 
 
 
 
 

热门其他婚姻纠纷专题

热门军队对未婚先育的处理知识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常常混淆了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还有就是,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能否解除?财产怎么处理?子女抚养怎么办?...
一、结婚证未登记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第一种观点认为,该婚姻关系无效。理由是,婚姻法要求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一、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有效吗?在婚前或婚后夫妻之间所签的忠诚协议往往涉及到效力的问题,内容有效才能够得到保障,如果内容无...
一、对假离婚的处理假离婚,是指当事人为了满足一方或者双方的某种利益骗取对方的同意或者双方协商后,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法院...
一、无效婚姻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军队对未婚先育的处理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