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不安抗辩权行使该权应注意的问题
一、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独有的制度,大陆法系与之相对应的是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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