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合同履行专题 > 代位权与撤销权专题 > 

代位权成立要件

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代位权成立要件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代位权成立要件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合同纠纷专题分类

 
 
 
 
 
 
 
 
 
 

热门代位权与撤销权专题

热门代位权成立要件知识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
一、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合同法解释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规定了代位权行使的实质要件:1、合法性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一、代位权的主张对象是谁代位权只能向次债务人主张还是能向次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从我国《合同法》第73条的文意理解,行使代位...
一、撤销权的行使条件1、债务人实施的是处分财产的法律行为,如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债...
子女受赠房屋后,对作为赠与人的父母实施了解消性身份行为,造成赠与人严重精神伤害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代位权成立要件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