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管理办法
【颁布部门】民政部
【颁布时间】2000-07-14
【实施时间】2000-07-14
【效力属性】有效
【正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现将外交部领事司《关于为所谓“事实婚姻者”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事》转发给你们。华侨持函中规定格式的证明申请结婚登记...
遇到婚姻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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