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邦网 > 法律专题 > 合同纠纷专题 > 合同终止专题 > 其他合同终止问题专题 > 

解除合同的公函

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

解除合同的公函
一.债务的法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请拔打:

158 1128 6610

专业合同纠纷律师为您免费解答关于解除合同的公函相关法律咨询!(仅收市话费)

合同纠纷专题分类

 
 
 
 
 
 
 
 
 
 

热门其他合同终止问题专题

热门解除合同的公函知识

一.债务的法定抵销(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
一、怎么理解合同终止?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
一、合同解除有哪几种情形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
一、合同中债权抵消的要件双方合意抵消,由于抵消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般不会产生争议,法院也只需核实该行为是否侵害...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

专业律师免费解答法律咨询

解决
问题
我要咨询婚姻法律问题

解除合同的公函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