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河南省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一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并报了警。警方将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带走。在其作了9次有罪供述后,赵作海被审判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今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突然回到村里。
5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详细]
赵作海是不幸的,因为一个错误的判决,让他把人生中最好的时光在监狱中度过。然而赵作海又是幸运的,因为他没有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使他没有像聂树斌等人含冤而死,在他的有生之年,终于盼来了洗冤昭雪的这一天。然而,谁都知道这是怎样一份揪心泣血的“幸运”,因为罪名和冤狱原本不该属于他…[详细]
法邦网特别邀请了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舟山分所钱鼎峰律师对本案进行了评析…[详细]
5年前的佘祥林早已被人淡忘,现在的赵作海正在“聚光灯”里。如果这种司法理念及其对应的司法体制不改变,“佘祥林们”或者“赵作海们”就会“前赴后继” …[详细]
“要是我杀的人(赵振裳)回来了,你们打我的事情咋处理?”1999年,当被押上囚车时,赵作海说了这句话。被警方怀疑为赵作海相好的甘花(化名),至今仍记得这句话。
河南商丘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宋国强日前透露,赵作海案可以认定存在刑讯逼供…[详细]
警方急切破案的心态,我们当然能理解。但是破案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如果破案变成了“逼供”,变成了“用公民的人身自由”甚至是“生命”来换取警方的“完成任务”,国家暴力存在的合法性就应该受到怀疑。赵作海案再次提醒我们,公权力应该受到严格节制…[详细]
个别地方为了追求所谓的“铁案”,办案民警以及单位甚至政府部门都行动起来,为办案大开“绿灯”,只要把案子办下来,程序上违法都无所谓,连执法监督部门都被要求“全力配合’,这样一来,被明令禁止的刑讯逼供成了办“铁案”的法宝…[详细]
赵作海案第一个应该被送上审判台的,无疑是造成冤案的办案人。但遗憾的是,和佘祥林案差不多,官方表示,事情发生了十多年,当时的办案人均已不在岗。不知道这是警方对刑讯逼供的“王顾左右而言他”,还是时间开的残酷玩笑…[详细]
被人称为“佘祥林案翻版”的赵作海冤案,在舆论一片哗然声中,我们却听到了一个令人心寒的声音,这个声音还是来自这桩冤案始作俑的单位:柘城县公安局。该局宣传股张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了两句话,一是说:现在第一位的就是将无名尸的案子破了,破了这个案子,赵作海的案子就完全真相大白了;二是说他不认为这个案子存在刑讯逼供…[详细]
司法机关的逼供如此到位:不仅将赵作海当时的妻子关了近一个月进行刑讯,还将他“被认为”的“相好”也进行了棍打。当严酷的司法行为把一个根本就不是杀人犯的赵作海弄成死缓的时候,他甚至都失去了上诉的念头与欲望——这是如何恐怖的司法现实生态…[详细]
当年主抓赵作海杀人案的领导朱培军,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商丘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当年柘城县公安负责刑侦的领导丁中秋,现为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而当年刑警大队队长罗明珠,现在已被调任商丘市公安局。
“打到最后,他们要我说啥我就说啥。”赵作海告诉姐姐,当时警察问他无头尸其他部分在哪儿,因实在不知,加之被打得厉害,他就说“埋在坟里头”。
赵振书1990年失踪,而藏有无头尸的机井到1999年才不出水,“不出水才会去挖”。赵振举说,这也证明警察办案有多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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