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产士竟把我老婆的肛门给缝上了,太黑心了!”深圳陈先生的妻子在医院生产时,肛门被缝住。陈先生怀疑是助产士嫌红包给得少故意报复,因为在妻子待产期间,助产士4次暗示给红包。“缝肛门”事发两天后,张助产士对陈先生说:“我也是好心给她做痔疮手术的。”对此说法,陈先生表示:“老婆没有什么痔疮,就算有痔疮也不应该在生孩子手术后立即做痔疮手术啊?”
深圳卫生局调查的结果是:目前没有证据证明助产士缝了产妇的肛门,是助产士发现产妇分娩后肛门出血,就对肛门进行了结扎止血,并没有缝,是好心办坏事…[详细]
7月29日,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生委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初步调查情况,认为凤凰医院的助产士张某并未缝产妇肛门,而是进行了肛门痔疮止血,但其行为已超出其执业范围,将责成凤凰医院加强管理,并决定组织专家成立调查小组对陈先生妻子的肛门…[详细]
凤凰医院院长赵春芳表示,可以确定的是肛门肯定没有被缝上。据介绍,产妇生产时痔核掉出并出血。助产士想先给产妇简单处理,就压了一下。“助产士给产妇做止血处理,不管出于什么动机,都是不对的。”但赵春芳否认这是一起医疗事故…[详细]
建议以后医生护士都别“ 好心干坏事”,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们外科最典型的是:顺便把阑尾(肯定是见到有一定毛病的)给切除了,成为被告。这些都是顺手牵羊,做的没错,教训深刻呀。现在连马路上搀扶老人都没人做了,医生以后千万也别这么善良了,不要担这个风险了…[详细]
29日中午,在各院专家纷纷赶至凤凰医院期间,一直沉默不语的当事人张姓助产士也终于站出来面对媒体。对于陈先生怀疑的张助产士是因为红包少而恶意报复。张助产士说,自己只是在护理中检查其肛门,进行了压迫止血,并再次说以人格担保绝对没有动过针,肛门不可能被缝上…[详细]
今天在回家的路上从电台听到这个报道,顺便问了问身边的同事生小孩时给钱没,她说给了1000元。而且,她妹妹是医生,在自己医院生小孩,也给了800元。有时,很多事不仅是缺德的医护人员造成的,其他人也应该反思一下是否尊重过自己的权利…[详细]
我们都知道,医院是实行“救死扶伤”的单位,医院必须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规范医院中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医院中每一个医疗环节。而这种医院的医务人员随意实施手术行为,是绝对应当禁止的。毕竟是人命关天…[详细]
这起事件中,不管是患者家属主动所为,还是助产士暗示患者家属所为,“红包”确实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查明“红包”是助产士通过言语暗示向患者家属索取,或者是事后嫌少退回,该助产士均应受到相应的处理…[详细]
医生做手术收受红包的行为,为什么愈演愈烈,除了患者的“配合”和“支持”外,还有医疗行政主管部门和院方的管理缺失,甚至是放纵。这种不作为行为,致使部分医院和医生胆子越来越大,从偷偷摸摸,变为明目张胆。甚至是你不尊重我的潜规则…[详细]
在我国,虽然已有制度规定医务人员、教师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财物,将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但是对医生索取、收受患者红包却由于取证困难、金额不大,难以列入商业贿赂而得不到应有的查处。 鉴此,应借鉴美国的做法,以零容忍态势,在全面实施医改,提高医务人员物质待遇的同时,对查实丧失医德、收受红包的医务人员一律开除;情节严重的,吊销行医资质,终身禁入医疗行业…[详细]
行业管理苍白无力,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法律,呼吁把医务人员收红包列入受贿罪来处理。可是到了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却出台解释,“因为难以界定”,所以医务人员收红包不算受贿。这也是一个有争议的解释,因为难界定并不等于无法界定,比如可以用时间段来界定是不是构成受贿,如果是给患者治疗前收红包,就算受贿;如果是在患者康复出院后收的红包,就算馈赠。这种界定方式不也挺合情合理的吗…[详细]
孰是孰非?南都网和奥一网对此做了相关调查。截至昨晚10时,6099人参与投票,其中53人(占0.87%)相信助产士是在产后为产妇处理痔疮,5948人(占97.52%)不相信助产士好心处理痔疮的说法,另98人(占1.61%)不参与评论。
97.52%不相信助产士好心处理痔疮
1.61%不参与评论
0.87%相信助产士为产妇处理痔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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