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当今年代流行试婚?是不是当今年代人们对感情生活都有了一种恐惧感,两个人在一起要先生活一段时间,才能确定是否两个人在一起。
在开始讨论之前我们应该弄清楚同居的概念。说到同居,一般人会想到:一对男女,朝夕相处在一个共同的住所,他们之间的性关系达到夫妻关系才具有的程度。这是狭义的同居概念,也是同居的基本形式,但实际上同居一词经常有更广的指称,那就是两个人的性关系达到最高阶段,并且保持相当一个时期,并不一定朝朝暮暮相处一室。如果不…[详细]
从明令禁止到默许,再到公开允许大学生结婚,大学校园的恋爱观经历了“动荡”的岁月,而大学生对性的态度也渐变。日前,由中国红娘婚恋研究中心抽样调查的《2010相亲现象对大学生婚恋观影响调查报告》显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持宽容态度。
对此,浙江省委党校社会学教授曹文彪表示,异性相吸本属社会性自然需求,无可厚非,但不应放纵…[详细]
近年来,许多恋爱中的男女选择了未婚同居,由此而引发的一些社会问题,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
不久前,厦门就发生了一起未婚同居者遗弃自己亲生婴儿的案件。
10月21日中午11时,厦门市鼓浪屿鸡山路一幢居民楼内。一位居民正步上楼梯,突然听到通风井里传出婴儿的啼哭声,他赶紧向附近的内厝派出所报案。…[详细]
在双岗附近一单位做销售的方小姐最近非常苦恼,因为前段时间,和她恋爱半年的男友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忽然说道,“这样天天送你,耽误我们两人的时间。反正也快结婚了,你干脆搬到我那一起住,好吗?”听到这些话,方小姐几乎没有思考就本能地摇摇头。“我们周围的朋友都是这样,你再考虑考虑…[详细]
随着商品经济的日益繁荣,人们的生活多元化发展,当今社会不断扩大对个人自由的尊重与宽容,现代人对婚姻家庭这一传统概念的认识正经历着诸如“新同居时代”等新名词的强烈冲击,许多人选择了非婚同居这一游走于法律门外的“新婚姻”方式。然而,由于传统道德与新观念的较量难分高下,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矛盾长期存在,导致法律对非婚同居这种普遍社会现象的规制仍有待完善…[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详细]
近日,信息时报“楼事热线”接到市民杨先生的电话,他与女友林小姐在亚艺板块买了一套房产准备作婚房,并在产权证上登记了两人的名字。谁知两人还未结婚就因感情破裂而分手,双方为此套房屋的归属问题起了争执…[详细]
案例介绍:朱某于2007年12月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陈某,其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之后,朱某于2008年3月出资购买了一辆小汽车并登记在陈某名下。同年10月,陈某主动向朱某提出分手。朱某要求陈某返还小汽车未果,遂引起本案诉讼…[详细]
未婚同居现象正像一股厨房里洇出的水流,在社会上无声地蔓延着。未婚同居者的理由是住在一起方便、愉快、自由、前卫,互有报偿,而且绝对属于个人隐私,不容他人质疑。对于老年男女出于经济上和子女方面的原因放弃再婚而选择同居的,我能足够的理解,没有二话。因为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在同居关系中找到了爱情、安全感和伴侣…[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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