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被自己喜欢的人杀死,求你杀了我吧,我会感谢你一辈子!”这不是电影里的台词,而是一位少女的新年愿望,2010年1月2日凌晨,北京科技大学女生胡某,用刀割断了女同学小翼的颈动脉和颈静脉,随后她亲吻了小翼的伤口,并饮了一口小翼的血,她称“这是她表达对赵某的爱的一种方式”。
这是发生在北京科技大学的女生相约杀人案,21岁的胡某和小翼在经过精心策划好“自杀方案”后,以小翼的离开和胡某的自首终结了这场荒唐的游戏。近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将胡某判处无期徒刑。法槌落下,惋惜之情却无法放下。明明是受他人托付,为何还要承担罪责…[详细]
据胡某交代,她和小翼都有厌世情绪,觉得活着没希望,死了才解脱。两人交往期间,曾多次谈到自杀的话题,小翼还说希望被喜欢的人杀死。
2009年12月28日下午,两人聊天时,小翼说怕通不过考试,觉得许多事情怎么努力也没用,又有了厌世情绪,说希望被喜欢的人杀死,于是两人相约自杀7时许,胡某打电话报警,说自己杀人了…[详细]
段:真的会都结束吗?
赵:会啊,只要你愿意,我愿意。我死了就是一个光明的新时代。一想起以后的事,我就兴奋得浑身发抖,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呢?
段:会有的,一生只有一次。
赵:我把我这一次给你了,第一次啊,我该对妈妈说什么呢,说我不想让你以后总伤心,所以只让你伤心一次。
段:很早以前我就想过自杀了,该说什么,这么多年一直觉得只说:“对不起,谢谢,再见。”
……
赵:不想见任何人了,这么不负责任的我没资格见任何人。我不负责任地嫁祸于你。
段:我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我可是因爱杀人,以后这一切都与我们无关了。
赵:我只想自私这么一次,我想和你私奔,可是我们没有钱。
段:所以只能私奔去阴间了是么。
……
段:我在查颈动脉具体位置。哦,血溅天花板。
赵:颈动脉有几根啊?
段:你说上网查颈动脉的除了杀人和自杀还能有什么别的目的?
赵:我把我的人生送给你。
段:谢谢,我收下了…[详细]
案件审理过程中,胡某对起诉书指控其犯罪事实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法院根据公安机关依法提取的二人飞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认定胡某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考虑到她是自首,也有“受托杀人”的相关因素,同时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因此从轻判决胡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小翼家属59万余元…[详细]
相约自杀存在比较复杂的刑事法律关系,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都死亡,自然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
(二)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自杀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自杀未逞。未逞一方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一方应另一方要求,将另一方杀死后,放弃自杀念头或者自杀未遂。构成故意杀人犯罪。
(四)明知对方想自杀,而提供毒药、刀具,但没有直接实施杀人。这种帮助者是刑法意义上的帮助犯,应属于故意杀人犯罪的从犯。
(五)如果两人约定一起各自实施自杀行为,一方中途放弃或自杀未遂后,尚有阻止、挽救对方的能力,却见死不救,这位存活者就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
(六)他人没有想死的念头,有人通过引诱、教唆、激将法等达到让对方死亡的目的,引诱教唆者不管是否亲自动手,都构成故意杀人。
(七)一方诱骗另一方相约共同自杀,而行为人根本没有自杀意图,对诱骗一方以故意杀人罪处罚…[详细]
法律并不允许帮人“解脱”,因此即使是好心帮忙的人,只要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就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犯罪。本质上是受托杀人,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详细]
风花正茂的才女佳人本应有美好的前程要享受,可是年轻的学子提早给自己的人生下达死刑判决书让别人看来难以理解,大学生怎么会把死亡当成过家家一样呢?这两个人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有些义结金兰的悲壮。活着需要勇气,面对死亡更需要勇气。
其实就算是同性之间互有好感,也没有什么可以引人非议的,同性恋没有错…[详细]
事件背后突显学生们不够健康、不够成熟的心理的现状。高校学生的自我意识的增强、竞争的白热化与心理的不成熟之间的反差越来越大,加上学习就业压力增大、挫折耐受力较差、独生子女增多、贫困生问题突显、人际交往能力不足、自主抗诱惑能力缺乏等等,使得他们的心理素质发展水平成为影响他们健康成长的瓶颈。心理问题严重的,可能对大学的学习、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甚至引发健康、生命方面的严重危机…[详细]
云舒:孩子是我们的明天,孩子是我们的未来。让我们从每个家庭做起,让我们从每个学校做起,让我们从每个人做起,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好的环境,好的氛围,培养每个孩子的责任感,塑造孩子健康的人格,让惨剧不再发生。
罪孽深重:其实我觉得这孩子是缺少社会的关爱!接触太多社会的阴暗了……没必要就给弄个无期!孩子缺少阳光!无期太可怜了~如果多点关心 这样的事怎么会发生!
风沙弥漫:唉,悲哀啊,堂堂大学生?天之骄子啊,竟然连最起码的法律知识都不懂,悲催啊!教育系统啊,抬起你们那高贵的狗眼,看看你们教育出来的骄子们,都会干些什么?教育体制实在应该改革了。道德素质、法律意识这么低下的大学生,就算是培养出来,于国于民又有多大的作用呢?大学还是解散吧!
白银~>轮回:以后我要有儿女,是BL就是BL,是拉拉就是拉拉,我绝对支持,如果读书不好,干脆回来结婚算了,干点小生意养活自己开心就可以了…[我也有话说]
80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