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按照章程组织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学习法律和国家政策、总结、交流工作经验。”为了不断更新知识适应律师业务新发展的需要,提高办案质量和业务能力。每个律...
一、根据司法部,市司法局的有关规章、指示、结合本所特点制订本制度。
二、本所实行统一收支。
三、本所律师收入(工资奖金等)为元/月-元/月,律师助理、行政、财务人员收入为元/月-元/月,实习人员报酬每月元...
第1条 为加强本所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等法规,结合本所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所应在所在地税务机关、物价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财务管理是本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本所的财务管理,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司法局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所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建立健全会计...
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司法局文件以及本事务所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所财务制度。
一、经费管理办法:1.本所实行帐户单立,独立核算,自收自支,结余留用,经费收支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管理、监督、检查的财务管...
第一条 本所律师根据客户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报酬。律师收取客户任何报酬都必须作为本事务所的业务收入。客户可以自行指定律师(但如遇到指定律师不熟悉的法律事务时,被指定律师应推荐本所...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部颁规章和规则而制定,以本事务所章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为依据,是本事务所业务管理的准则。
第二条 业务管理规定的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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