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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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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收养的效力

《收养法》规定: 第二十三条 自...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刑辩律师
涉外收养效力的法律适用收养的效力涉及收养对养子女与养父母的法律效力和收养对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效力。前者主要包括养父母与养子...[详细]
收养的拟制效力收养的效力 ,是指因收养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而导致的相应的法律后果。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详细]
事实收养公证的法律效力事实收养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详细]
哪些情形导致收养无效?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收养行...[详细]
涉外收养的效力涉外收养的效力,是指涉外收养有效成立后被收养人与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具有什么样的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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