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支信用证(Anticipatory Letter of Credit))的特点是进口商先付款,出口商后交货的贸易方式,是进口商给予出口商的一种优惠、融通资金的便利。凡欲采用预支款的信用证,买卖双方于谈判时,出口商须向进口商提出支付条款,预支款额和方法列明在信用证内。经进口商同意后,进口商填写并签署开立信用证申请书中予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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