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程序类>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查看 登录注册

如何确定举证期限?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举证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确定。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2.0

已有1人评价

浏览:3006次下载:5

发布时间:201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