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您的位置:常识分类>程序类>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查看 登录注册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下载此文档推荐好友

行政复议的申请形式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一)书面申请的,请按下列格式书写:



1、文书名称(行政复议申请书)



2、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单位、电话)



3、被申请人(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4、行政复议请求5、事实和理由6、行政复议机关名称(如向市政府申请,可写“此致北京市人民政府”)



7、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8、申请日期(年、月、日)



(二)口头申请的,由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人员当场用“口头申请记录”纸记录: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联系途径2、复议请求3、主要事实和理由4、被复议机关5、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时间



记录完毕,申请人认为记录无误,签上自己的名字。


第 1 页
这个常识对您有帮助吗?(/
当前常识信息

6.0

已有3人评价

浏览:2756次下载:6

发布时间:2010-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