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税的种类有哪些
按课征的方式不同可具体划分为总遗产税、分遗产税和总分遗产税三种。
1、总遗产税。就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价值课税,以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为纳税义务人。有起征点,一般采用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和继承的个人情况。
2、分遗产税。这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将遗产分给继承人,然后就各个继承人分得的遗产课税。纳税义务人是遗产继承人,税负的大小以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疏关系而定。
3、总分遗产税。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先征收遗产税,税后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继承人的继承财产额征一次继承税。
二、为什么要征收遗产税
从现实上来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富裕起来的第一代已经步入退休或高龄阶段,很多财富面临向第二代、第三代转移,也就是说,第二代、第三代要继承第一代的丰厚遗产。后代继承前人的遗产,这是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律和法则,无可厚非。但社会财富转移需要一个公平的体制和环境。富裕阶层遗产的“无成本”继承,将使得一些人不劳而获,瞬间拥有巨额财富;也会促使一些人满足于无偿获取父辈们创业和汗水换来的财富,坐享其成。
开征遗产税,其积极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
1、有利于调解社会财富的分配,遏制财富“无成本”转移;
2、有利于培育社会勤劳致富的意识和品质,激发富二代、富三代们自强自立,拥有创造财富的动力,更好地推动社会财富分配的公正和公平;
3、开征遗产税,能增强国家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