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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不能买,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此文章帮助了301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房屋不能买

一是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兴建的房屋不能买。因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才可以按规定开发、经营土地或商品房。

二是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销售的房屋不要买。

三是房屋产权不清楚的房屋不能买。

总之,消费者要想买到合法的商品房,一定要买有外销许可证和内销许可证的商品房,这样才能取得合法产权。

二、商品房质量纠纷如何处理

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主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住宅出售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应支持买房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不管房屋是否经过验收合格、是否已经交付业主使用,只要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的,法院都应予支持。

另外,即使房屋的主体结构没有质量问题,但有其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但有其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这里所称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以下范围:(1)房屋防水工程;(2)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安装工程。

同时,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协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慎重要求退房,依法多提赔偿。实践中,购房人欲证明房屋主体不合格,须通过鉴定。但是鉴定费用过高,且何为"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亦无明确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因房屋质量问题判决退房的并不多见。此时购房人追究开发商的一般质量保证责任,并要求其依法赔偿损失,效果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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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等业主验房时,发现货不对板,维权遇到难题。所以,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已成事实,则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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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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