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交易有哪些陷阱
(一)“卖房者”非房主。
对策: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能否取得产权也存在风险。
(二)卖房人是二手房的共有人之一,且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对策:要求该卖房者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证明。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还需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三)卖房者只是使用权人。
对策:只要卖房人未取得完全产权,交易都不可信。
(四)房产上存有法律不允许自由转让或者禁止转让的障碍。
对策:如该二手房已被查封或者抵押,则可在解封或消除抵押负担后,方可与之交易。
(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房人又将该房转卖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
对策:“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
(六)交易的二手房用途非居住用房,而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对策:购房人一定要看清房屋性质。
(七)卖房者未将房屋出售的情况告知承租人,或者说已告知,但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对策:购房人如发现该二手房已出租,应要求卖房者出具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
(八)原房主欠缴气、水、电、闭路电视等费用,会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
对策:买房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同时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当中,来约束卖房人。
二、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交易风险
随着二手房的交易日趋活跃,二手房由于总价低,位置佳等优点受人青睐,但比起商品房而言,规范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因此, 购买二手房要注意许多问题,防范风险,房地产抵押律师为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支几招。
(一)查验房屋是否有房产证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重要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 屋交易时对买房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 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 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弄清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首先,弄清楚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为同一个人,并要求卖方 提供合法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其次, 确认产权证所标注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 验所购房屋产权来源与其合法性。有些房屋有好多共有人,如有继承人 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房人与 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如果房产被抵押或查封,只有在解除抵押或查封后才能与卖方交易; 产权证所有者是多人共有的,一定要有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房产 才能交易;如果是违章建筑,随时都可能被政府部门拆除;如果房产牵涉 其他纠纷,不但房产买不到,可能连自己都牵连进去。因此,买房之前一 定要查清房屋的权属及状况,如果买房人买了存在上述情况的房产,可能 在支付了房款之后,房产却不能过户到自己名下,最后导致钱财两空的局面。
(三)了解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在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房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所以,买房人在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入住时间,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土地情况是否合理二手房交易中买房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因 为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 地出让金,买房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