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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问题,如何处理房产买卖纠纷

此文章帮助了276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处理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问题

从逻辑上说,合同解除后产生的法律后果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合同未履行的部分,一个是已经履行的部分。

1、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未履行的部分因为合同的解除而终止履行。合同法第97条规定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后,免除各方继续履行的义务。

2、合同的解除对合同中已经履行部分的法律后果,则应该区别对待有过错方与无过错方。

(1)有溯及力部分—无过错方就自身已履行部分的请求返还权。例如,甲、乙双方签订一钢材买卖合同,供货方为甲方;甲方在提供20吨钢材后,经乙方验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可就该合同下的预付款8万元,享有请求返还权。

(2)无溯及力部分---无过错方就过错方已履行部分的拒绝接受权。依上例,则乙方对甲方给付的20吨瑕疵钢材有拒绝接受权。

二、如何处理房产买卖纠纷

对于商品房买卖纠纷,一般先可选择协商途径,再选择诉讼或仲裁途径。在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

一般地说,仲裁解决纠纷的优点在于仲裁庭可以包括房产行业的知名专家,他们更了解该行业的各种习惯,甚至可能相当深入地了解纠纷的技术经济细节,其缺点是仲裁员的选择如果过于偏重行业则可能导致法律知识不足,所作裁决偏离一般的法律习惯。仲裁解决纠纷的另外一个优点是当事人有机会选择仲裁员,这有助于增强当事人对仲裁的信心。仲裁的主要缺点是仲裁庭没有法院那样的强制力,财产保全或执行等都要借助于法院才能实现。此外,仲裁一般实行一裁终局制。如果因为各种原因在仲裁中失败一般就没有机会补救了,而法院大多实行上诉制度。当然了,一裁终局从另一个角度讲,比起法院的二审终审制度要从时间和经济上节约很多。

当事人可以通过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来适当避免可能因司法不公正所带来的风险。

如果要选择仲裁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明确规定所选定的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都不能要求仲裁。发生纠纷后当事人也可以约定仲裁,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达成一致有很大的困难,所以还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明确约定为好,这时当事人的关系比较融洽。没有约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法律上就认为是当事人默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也许当事人没有想到,最理想的解决合同纠纷的人是他们自己。无论通过仲裁还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都费时、费力、费钱。当事人即便胜诉,如果考虑到聘请律师的开销、诉讼中的各种开销,以及在行业上的不利影响等等,他们仍然可能得不偿失。因此,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发生纠纷后及时沟通解决,把问题消化在它的萌芽阶段,才是最好的办法,必要时可以找专业律师协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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