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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885人  作者:大连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二、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人除了承租人以外,出租人也可能是违反合同的主体。因此,要根据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即承租人或出租人来分别认定违约责任:

(一)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比如承租人忘记关水闸,造成房屋积水,导致电线损坏的,承租人需要负责维修或者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上述是关于一般情况下,法定的违约责任,双方还可以协商,约定其他的事项和违约责任,比如承租人想解除租赁合同,应提前一月通知,否则承租人即为违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上文主要介绍了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要承担哪些责任。实际上,对于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大多数人都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但是房屋租赁纠纷却时常发生,原因就是在约定租赁协议时不够细致谨慎,或是处理问题时忽略了合同的约定,因此,您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认真、谨慎,以免产生纠纷,若不幸产生了纠纷,您最好还是向专业的房产律师求助,将损失降到最低。

大连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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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数租”是出租人对于同一房屋订立两份以上租赁合同的情况,在合同均有效,承租人均要求履行合同时,法院会按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已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和合同成立在先的,这种顺序来确定谁是房屋的承租人,因此承租人要避免"一房数租"的情况,就要尽快办理好相关租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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