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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无法贷款能否要回购房定金?

此文章帮助了544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房源选择

欲购房之前应结合自己的承受能力,进行选房。最好控制在月供房费用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其次,在自己承受能力范围内,了解房源(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边配套等),眼见为实,切勿相信传言及多如牛毛的广告。

2、向按揭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固定收入证明或其他偿还能力证明;

(3)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4)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

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3、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对贷款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银行,开发商和贷款人签订《房地产抵押(按揭)合同》,《楼宇按揭贷款合同》(注意,此合同需公证或律师见证,费用由购房者承担),三方共同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其中,购房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经房地产管理部门见证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

(2)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楼宇按揭贷款合同;

(4)抵押申请表及抵押合同原件。

委托他人代为登记的,需要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支用贷款

办妥有关手续后,经贷款行同意发放的贷款,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目前可供选择的还款方式有委托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方式),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贷款行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5、按期还款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二、无法贷款能否要回购房定金

1、商品房认购协议已经签订,定金已经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签订,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中未明确买房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受新政影响,结合自身情况,未能按原计划再申请贷款的而提出不再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于事先约定不明确,买方无法举证双方合意是按揭贷款购房时,法律上只能认定买方违约,卖方有权没收定金。商品房认购协议如果构成预约合同并有违约金约定的,卖方还有权主张违约金。

2、商品房认购协议已经签订,定金已经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签订,在商品房认购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比如明确约定首付款金额,余款商业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

在此种情况下,买方受新政影响,无法依协议约定取得贷款的,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此种情况下,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签订,但鉴于根据新政必然无法取得贷款的现实,除非另行协商变更,双方不应再依认购协议的内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也应将定金返还。

贷款买房是否是提前消费,这是一个较为有争议的话题,但如果你正打算贷款买房,应掌握一些贷款的原则以及贷款买房的基本流程,当然对于贷款的一些政策也有必要了解下,有时候因个人原因无法贷款时能否退房,如果因此而退房的话能不能要回购房定金?这些问题最好咨询专业律师,他们会尽最大可能帮您要回定金,维护您的权利。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开发商在预购人交了定金但没有申请到银行按揭贷款时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申请到按揭贷款,因此,我们建议预购人最好与开发商在协议中约定以下内容:如果消费者得不到按揭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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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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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横山书院公益普法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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