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哪几类?
商品房质量问题包括两大类: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和房屋质量。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要符合国家要求,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
4、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5、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6、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7、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二)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以下范围:
1、屋面防水工程;
2、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
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安装工程。
二、如何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
(一)对于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受人可采取的救济措施有:
1、实际履行。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实际履行是我国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一方违约以后另一方可以采取的一项主要补救措施。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
2、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种较严厉的措施,一般禁止当事人在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根据的情况下任意解除合同。
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侵权责任。《合同法》第122条明确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其实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
(二)对于交付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解决:
1、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加固补强的方式来完成对工程质量缺陷的修复,会保持社会的稳定,更能公平合理的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则应由出卖人承担。
除了上述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应注意的问题,现实中还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现在市场上有众多的项目公司,一旦开发完毕,公司就予以注销,那么法律责任该由谁承担呢?房屋质量有问题需要修复时,相邻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呢?遇到这些法律问题时,建议您去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通常律师办案经验丰富,会很好地帮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