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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开发商逾期办证责任,开发商拖延办房产证咋办

此文章帮助了607人  作者:北京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认定开发商逾期办证责任

逾期办证主要是对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出卖人与买受人责任承担的认定问题。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仅负有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还要承担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法定的期限届满时,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原因使买受人长期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导致交易秩序紊乱,买受人合法利益无法保障的实际情况而依法制定的。房屋所有权的移转,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所有权权属登记、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核发等行为均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办理取得,首先应由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由此可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在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义务的行为方式上,表现为只是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协助买受人完成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在房屋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测绘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出卖人将上述证明文件备齐提交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取得登记部门出具的收件单等证明材料,即可认为出卖人已完成房屋的初始登记义务。

其次,买受人在约定或者法定的期限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时,出卖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开发商拖延办房产证怎么办

有些购房者在入住交付使用房屋后,并没有按时拿到开发商给予的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种现象在楼市中非常普遍,虽然屡见报端,仍有许多购房者为此苦恼。

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种种问题,而导致房产证没能及时办出的。虽然,有不少购房者的确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过大多数人都会直接找到小区的物业,要求给予解决。甚至有一部分购房者直到2-3年后才会想到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在这个问题上购房者应该特别注意一下:

首先,关于房屋预售合同中交付房产证的时间,如果有明确约定,那么便应该按照约定施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一般来说,应该是自交房后90天内,开发商就必须将房产证交予购房者。

其次,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购房者没有拿到房产证,也应该及时寻求法律的帮助。一般在购房合同中都应标明办房产证的具体期限,常有开发商在这一点上含糊其辞,而购房者又苦于没有依据。

现在有不少的购房者拖了几年后才来要求对房产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问题提起诉讼,可这个时间大多比较长,不少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期,如此一来,业主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一般而言,在住宅交付时,开发商应该给予购房者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是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如果缺少,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房屋。

此后过了一定的期限,房产商还是没有办理完善产权证,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如果已经入住房屋,却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拿到产权证的业主,应该及时寻求帮助,避免因为诉讼的时效过期(2年),而不能保障自己应有的权益。

近年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涉及迟延办理权属证书的日渐增多,但购房者却对如何认定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责任知之甚少,更不知道遇到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后如何处理,这样不利于购房者对其所有权的保护,如果开发商在此期间再将房屋转卖给他人,购房者将会因没办理过户而丧失所有权。所以遇到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如何处理,也可以请专业律师帮忙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一旦遭遇开发商再次转卖的情形,尽快求助于律师。

北京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其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并且收取一定费用,还会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合同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开发商的委托书。此种做法是开发商减轻自己风险、增加购房人负担和风险的不合理做法,购房者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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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五证是否齐全,审查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五证的用地单位、建设单位及销售单位是否与实际的售楼单位一致。此外,签订合同时对于交房、办理相关证件的具体日期一定要明确约定,切忌使用"大概"、"可能"等含糊语句,以避免日后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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