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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转让需要办理公证吗,房产转让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此文章帮助了431人  作者:太原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房产转让需要办理公证吗

房产转让需要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二)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五)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六)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房产转让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当事人转让房产,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没有房地产经营权的单位转让房产,必须委托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房地产交易所代理进行交易。

(二)转让方必须领有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尚末领取房地产证的,不得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

(三)如果房产已作为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房产所有权人未经抵押权人明示同意,不得转让。

(四)房产为数人共同共有的,转让房产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转让共有房产。

房产转让,是指房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由于房产转让有可能出现一房二卖或者是已经抵押的房产再次买卖等情形,为了避免遇到此类纠纷一般都选择办理房产转让公证,那这是否必须办理的呢?在办理房产转让公证时应注意哪些事项,这些问题最好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了解,谨防购买到有权利瑕疵的房屋。

太原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房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房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或使用的房产。因为在我国认可的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被很多买房人忽视,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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