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情形
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还有下列情形: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错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通俗的讲,就是因为一方相信对方能够诚实信用的履行合同而蒙受的直接损失,也就是因为信赖合同的有效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检查合同标的物的费用;
(二)因为信赖对方订立合同的邀请而做的各种准备工作并且为此支出的费用。比如,因为相信对方要卖房,四处筹款、提起支取定期存款的损失;
(三)为洽谈合同所支付的劳务,误工的损失;
(四)为支出以上费用所损失的利息。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对于造成的间接损失(即如果合同有效并实际履行,合同当事人必将获取的各种机会和利益)是不包括在赔偿范围内的。
在实践当中,因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引发的纠纷多且复杂,是商品房买卖纠纷中带有疑难、多发性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当中比较常发的便是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问题,那么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如果购房者不小心签订了无效的预售合同开发商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如何计算赔偿数额?这些问题最好还是请专业的房产律师告诉您,避免因羞于咨询而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