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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离婚时抵押房产如何分割?

此文章帮助了748人  作者:黔西南州房产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离婚时如何分割按揭房产

(一)婚前购买。离婚诉讼时已经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处理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房屋应为婚前购买一方的个人财产。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来看,虽然配偶一方婚后参与了还贷,但这并不能改变房屋个人财产的性质,所以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男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货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结婚后夫妻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能证明其所用还贷之钱款为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这种情形下的房屋归属,有观点认为婚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则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对此,笔者认为不能以房产证的取得时间作为房屋归属的判断标准,而是要看谁到底为购买此房屋支付了更多的款项。在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况下,笔者认为按揭房屋仍应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基于同样的道理,此婚后取得的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

(二)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并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按揭房屋。

不动产应该进行登记,登记作为~种公示手段,可以让人们清楚地了解权利的归属状况。当按揭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时,人们往往会认为该房屋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在这种情形下,作为配偶一方要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配偶一方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能承担举证不力的法律责任,而房屋也可能因此被判归系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按揭房屋归属

1、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在一方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时,该按揭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结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并不能导致房屋所有权的改变。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另一方要给以补偿。

2、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的归属。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原则上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按揭房屋应视为该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一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

二、离婚时抵押房产如何分割

1、依旧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不过是负了抵押,还是可以约定房子的分割问题。一方获得产权,另一方现金补偿。

2、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均分。

3、协商分配。

4、评估了在分。

5、清理债权债务后依法分割。

6、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抵押权保留。

7、离婚协议书中如果要分割的房产涉及银行贷款抵押的操作:

如果你在离婚中遇到分割有抵押的房屋就要注意了,一般你们就房产分割达成离婚协议后变更主贷人,银行一般会同意,并配合办理贷款合同变更手续。但是,如果你们原来的房屋抵押贷款周期较长,比如30年还贷期间,并且每个月还款额较高,比如4000元以上,而变更后的主贷人月工资收入较低,且不足每月还贷金额的2倍,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变更主贷人。因此,你们在协议分割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对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并采取另行提供担保等补救措施,或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

随着城市房价的不断提高,购房支出占据了家庭支出的很大比例,与此同时,离婚案件中的房产纠纷也日益增多。因为很多是按揭购买的商品房,在离婚时或许有的还尚未还完贷款有的甚至已经设立了抵押,所以为了避免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最好请教专业的律师如何分割按揭房产以及抵押了的房产怎么分割,当然也可以请律师帮忙办理房产分割事宜。

黔西南州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在实践中,离婚房产分割时,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法院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法院一般会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条件下,则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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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房产律师温馨提示:
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确定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十倍。由于政策的调整,可以将还款人的范围扩大到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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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彦昌律师黔西南知名房产律师,执业以来,成功办理过多起房产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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