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3、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二、购房者退房应注意什么
1、首先要确定延期交付的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和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等法定条件、并履行通知收房的义务,开发商才完成了“交付”行为,上述缺一不可。我曾经处理过的江北某小区与开发商纠纷,约定时间开发商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不具备交付条件,通知业主收房,最后被认定无效。取得备案表后,认为之前已经通知过了,所以就没有再另行通知,最终也被认定为没有履行交付义务,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2、业主如果想以逾期交付为理由要求退房,就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手续。目前的商品房统一买卖契约一般都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业主必须履行书面通知程序,3个月内开发商仍然不能交付的,可以主张退房,这往往会被大多数业主所忽视。在此向特别提到的一点,就是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业主可以在具备退房条件后直接向开发商发函,如果对方没有在法定期限提出异议,那么合同就自行解除。
3、退房不单是退房款和利息,还可以主张相关的损失。我在代理过程中,有的业主认为退房不划算,只能退钱和利息。其实这都是他们的误解,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房屋在此期间涨价,那么涨价部分的价值也属于业主可得利益的一部分,业主完全可以去主张。
如果发生退房纠纷,购房者可以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购房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快速有效地解决退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