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限购令下如何退还购房定金
1、新政出台导致首付比例增加的。
(1)合同明确有约定解除条件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定金。
有的买家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签得很专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好,是以贷款形式买房,并且一定要获得银行七成的贷款,如果无法获得银行七成的贷款,那么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卖方不追究买方违约责任。这种情况下,一但买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或者获得的贷款数额低于预期,买方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合同明确约定有买方如无法获得贷款,或者获得贷款数目不足的,有补足首期款的义务,而且银行也明确并非不放贷款,只是需要增加首付比例,那么买方有补足首付比例的义务,如无法补足那么,卖方可以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那么买方的定金将被卖方没收,并可能会被追究更高的违约金。
(3)合同约定是贷款形式购房,而现在就是增加首付比例,银行也坚决不放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是因为政策的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要求买方一次性付款也明显加重了买方义务,买方可以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2、完全吻合限购条件,买方继续成交也将导致买方无法过户,此种情形下,买方完全有理由以情势变更作为解除合同的理由,并要求卖方退还已收定金。
二、如何避免购房定金风险
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其次是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限购令出台后,由于首付提高或贷款未能办理,定金退还成为热点话题。房地产市场运作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一般购房者很难通过个人能力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购房时应多多救助于专业律师,不仅要在权益受到侵害后寻求保护,更要在签约和协商过程中拒绝被侵害的可能。